(原标题: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标准、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各部门职责、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管理、信息保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档案保管、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如实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防止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易于理解,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等。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且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需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
公司通过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工作。各部门和子公司需积极配合,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对未公开的重大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