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99,140.92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坚持党的领导,设立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公司股份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的审议权限、信息披露、通知与公告方式等内容。公司修改章程、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潞安环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