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须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工作条件及合理津贴,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