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博特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负责。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战略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由证券部发出,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10年。在公司依法定程序将决议公开之前,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