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旨在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需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形势、业务目标、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考虑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是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及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有权发表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沟通,听取意见。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具体规划包括:利润分配形式为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一般按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可进行中期分红;现金分红条件为公司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而定。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发放股票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