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2025年持股计划进行了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草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草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核查意见如下: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也无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持有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员工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战略实现和可持续发展。综上,实施2025年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