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多个议案。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4年6月13日,公司调整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2024年8月23日,公司审议并通过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6月12日,公司再次调整行权价格。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34,330,463.25元,较2023年下降42.39%,未达到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拟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对应批次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409.848万份。此外,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公司拟注销76.166万份股票期权。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合计486.014万份。恒生电子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