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成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成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西部证券收到国融证券转发的《关于核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64号),核准西部证券成为国融证券主要股东,核准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国融证券、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证监会对西部证券依法受让国融证券1,151,433,43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64.5961%)无异议。
东方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东方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