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成员企业。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公司遵循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如实披露、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应及时报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或300万元以上需披露并审议,3000万元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不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等需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定价应公允,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