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管理制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局秘书职责与权限。制度明确董事局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局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局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具有特定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此职。董事局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局决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制度规定了董事局秘书的解聘条件和程序,强调其在离任时需接受审查并移交工作。董事局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董事局秘书提供履职便利,确保其能有效开展工作。制度还涵盖了董事局秘书的培训、考核评价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