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披露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会议)或3日(临时会议)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与自身有关联关系的提案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并向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