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影响,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