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并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情况下,不得搁置提名委员会提名的候选人。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确保公正性。提名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作出评估。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