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一致,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确保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