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通集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内容和披露时间,强调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事件、业绩预告、股权变动等。此外,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流程,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关注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自2025年8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