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通集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版),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制度明确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满规定期限等。同时,禁止在敏感期间买卖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申报个人信息和股份变动情况,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检查。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内容包括减持数量、来源、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原因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