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内部运作程序。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名,均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股票、债券等重要文件。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为10年。董事会决议由全体非独立董事和总经理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