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二五年八月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1168831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开发区港湾路38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与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制造与销售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已发行股数为441168831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公司解散原因包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