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相关人员。制度定义了“信息”为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正式披露的信息,“外部信息使用人”为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或泄漏相关信息。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对无依据的报送要求应予拒绝。
公司向政府等部门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时,应提示对方履行保密义务,并将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时,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披露时间。公司在商务谈判等事项中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及承诺函,并将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公司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披露。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的保密协议、承诺函等材料由公司证券部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