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跟踪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趋势,向董事会提出意见,调查分析重大战略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和调整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十年,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