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拟定重大收购或重组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和解聘高管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督促检查决议执行。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送达,特殊情况可缩短通知时间。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