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及核查。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7月30日至8月8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核查过程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检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职务及任职文件等资料。核查结果显示,所有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虚假或隐瞒情况,且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和业务骨干及优秀高潜员工。此外,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也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具备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