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特定情况下需待新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合法合规。股东会有权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离职人员应办妥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离职人员不得干扰公司经营,需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信息。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