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规定,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需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计划实施,并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单位的关系。内部审计部门需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重点关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重大事项的合规性。
制度还规定了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的报告机制,以及对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计重点。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发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