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11月制定,多次修订至2025年8月)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财务计划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包括专户开设、存储、使用和台账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每半年进行核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形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改变用途的还需股东会审议。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及时公告。超募资金应妥善安排使用计划,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