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安乃达已履行以下程序: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4年12月18日至27日,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调整授予价格和行权价格。2025年2月25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再次调整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和行权价格。调整原因: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83元/股调整为16.4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6.4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4.21元/股调整为33.81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