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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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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总计不超过350人。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员工合法薪酬及自有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为50%。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时,参与对象需回避表决。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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