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科生物”)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安科生物成立于2000年9月28日,2009年10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009。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025年7月10日,安科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对象为公司肿瘤事业部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总人数不超过37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规模不超过289.4406万股,存续期为72个月,前12个月为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就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