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形。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7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6.4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9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