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志机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履行以下程序:2024年6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7月3日至15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2024年7月23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2024年8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调整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2025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5年7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调整授予价格并确定预留授予日。
调整内容包括:因公司完成每股派发0.53元现金红利,授予价格由6.50元/股调整为6.45元/股。预留授予具体情况为: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22日,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9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45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继续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