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河北省国资委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4年3月11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60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2023年和2024年利润分配调整为2.86元/股,其中因组织安排调离的5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2.86元/股加上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