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7月))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45.4496万元,营业期限为长期存续,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由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BBDO ASIA PACIFIC LIMITED发起设立,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800万股,于2017年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以及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等内容。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设立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还规定了修改章程的程序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