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旨在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间资金往来。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公司不得通过垫付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禁止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行为。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设立领导小组监督日常管理,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制度、检查内控制度、审查公开披露资料。公司禁止对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大股东占用资金将被冻结股份,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清偿。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