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于二〇二五年七月修订。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相应部门或工作,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负责具体工作。财务负责人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拟订财务会计和管理制度,编制财务报告,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总经理需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遇重大事项需及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讨论公司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并由综合办公室管理。总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等。公司建立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核。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