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经2025年7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及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提出处理方案,逐级上报董事会批准。
责任追究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披露指引、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行为。从重处理情形包括情节恶劣、打击报复调查人、不执行董事会决定等。从轻处理情形包括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挽回损失、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公司季报、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