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德股份差异化分红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联德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联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7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内股票数量后的股本数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816,600.00元(含税)。2025年6月19日,公司完成对59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总股本变更为240,592,000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38,884,000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609,400.00元(含税)。公司承诺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期间不实施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行为。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