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及其独立履行职责的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会议通知应在会前三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与会人员意见及表决结果,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独立董事需在年度股东会上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行职责情况。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