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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微电: 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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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需在2个月内举行。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议事规则。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提供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无效,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存在争议的,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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