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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微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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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行为。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制度规定,相关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接受核查。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特定时期。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须遵守12个月禁售期及4年内每年不超过25%的减持比例。

此外,相关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公司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披露相关人员持股变动信息,交易所对特定情形实施事前控制和事后监管。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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