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和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公司财务部门,对委员会负责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