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须提前公告。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也可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程序存在严重瑕疵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