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查阅相关文件。任职资格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有特定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此职。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会议、保密工作、媒体关注应对、培训董事和高管、股票变动管理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重新聘任。董事会秘书须签订保密协议,离任时接受审查并移交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