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年健康”)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美年健康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多家公司股权,包括衡阳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84.00%股权、宁德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81.00%股权等。核查结果显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也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述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申佩宜、丁天一、郭佳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