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召开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385人,代表股份189,031,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52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