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负责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
内幕信息包括对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如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内幕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谋利。
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和内容等信息,并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还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责任追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