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782.90万元,主要用于年产5,100个集成电路设备用静电吸盘产业化项目、年产12,300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上海江丰电子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9,596,204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姚力军先生仍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强调,本次发行存在市场及行业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