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就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交建股份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已回购6,546,70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利润分配。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12,377,535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04,539.78元(含税)。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64元,实际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065元。除权除息参考价均为6.82元/股。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