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内部批准和授权经过多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8.09元/股,发行数量为19,651,9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8,984,235.05元。发行人与开开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发行不涉及询价过程,国泰海通证券担任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保荐人对认购对象进行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确认开开集团为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发行相匹配。开开集团确认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代持或利益输送情形。本次发行对象具备认购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尚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及市场主体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