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万股,发行价格为25.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025375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5059369.8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2025年7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丁方在乙方开设专户,账号为8112001012900880735,专户仅用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丙方作为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乙方按月向甲方、丁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协议自四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