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2.14元/股。审议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86元/股并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6.47元/股。审议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李红栓女士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29元/股并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5.02元/股。审议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审议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